安徽合肥市廬陽區(qū)商戶邵先生:我經營的店鋪為住宅底商,其樓梯間由我經營使用,請問,樓梯間能否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合肥市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您好!樓梯間不符合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條件。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guī)定,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yè)務相適應的資金;(二)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三)符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國家煙草專賣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樓梯間屬于公共疏散通道,不具備獨立、固定的經營空間,且通常與居民住所混用,不符合“與住所相獨立”的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樓梯間作為關鍵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若將樓梯間用于經營煙草制品,會構成安全隱患。
綜上所述,樓梯間不具備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條件。如果申請人有意愿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yè)務,應尋找符合辦理條件的經營場所。

2025中國雪茄(四川)博覽會暨第七屆“中國雪茄之都”全球推介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