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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二條就勾勒了相應(yīng)的監(jiān)管紅線: 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fā)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fā)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wù)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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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對市場電子煙的迅速發(fā)展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從1991年國家《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起,20年來沒有看到任何一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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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對市場電子煙的迅速發(fā)展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從1991年國家《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起,20年來沒有看到任何一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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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線上宣傳和售賣電子煙,是遵循了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發(fā)布的《關(guān)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以及兩局進一步發(fā)布了《關(guān)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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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線上市場遭遇封殺。2018年8月,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煙草專賣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guān)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求國內(nèi)市場王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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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未成年人勢必會有負面影響,會讓他們以為吸煙是一種“炫酷”的行為。那么,是否應(yīng)該禁止商場等公共場合的電子煙廣告?在商場等公共場合設(shè)立電子煙廣告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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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隱性地鼓勵青少年購買;而銷售煙形糖果更是間接教會青少年如何吸煙。
分析: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害法律形同虛設(shè)
新探健康發(fā)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宜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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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銅陵市市政府下發(fā)了《銅陵市卷煙零售點合理布局管理規(guī)定》中明確規(guī)定,“幼兒園、中小學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內(nèi)及其出入口半徑100米以內(nèi)范圍”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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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口味,誘使未成年人嘗試,大家一定要保持警惕,堅決拒絕!”此外,該局還通過互動問答、專家講座等多種形式,深入解讀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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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隱患,甚至還可能涉及非法添加物質(zhì),嚴重危害消費者健康。下面,筆者將通過真假電子煙的對比展示,詳細講解正規(guī)產(chǎn)品的“國標編碼”以及“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