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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在線專稿 摘要:隨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的《關于辦理非法生產(chǎn)、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實施以來,該司法解釋對打擊涉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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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青年突擊手”等榮譽;所在單位也多次榮獲全市綜合考評先進單位、學法用法示范機關(單位)、巾幗文明示范崗、工會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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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通過每周編發(fā)一條普法短信的方式,面向省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及各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普及宣傳國家、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知識,拓展干部職工學法用法新渠道。為保證短信普法工作順利開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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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知法、守法、用法,顯得尤為重要和勢在必行。下面,筆者將關于建立健全煙草行業(yè)企業(yè)法律顧問制度進行探討,并提出幾點拙見。
探討煙草行業(yè)企業(y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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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chǎn)、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7號)的有關要求,即“非法生產(chǎn)、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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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應對風險的能力。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講法、述法。通過黨組中心組集中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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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滄州泊頭市煙草專賣局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向卷煙零售戶宣傳煙草行政事務中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期間計算方式,進一步擴大法治宣傳覆蓋面,營造遵法守法學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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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chǎn)、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7號)要求,國家煙
草專賣局印發(fā)了《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印發(fā)涉案卷煙價格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國煙計(2011)73號),提升了涉案卷煙價格管理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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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放宣傳冊、講述法律案例等形式,向居民宣傳相關法律知識,引導廣大群眾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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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普法工作廣度,普法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面向領導干部普法,推進企業(yè)依法治理。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考評管理制度;堅持學法制度;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