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搜狐資訊報道 巴西政府近日頒布新法律,自2014年6月起,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模仿卷煙的產品,以及所有與之類似的產品。
新法指出,“模仿卷煙的產品”主要是指玩具、飾物、食品等,它們雖然不等同于卷煙,但卻能給兒童、青少年帶來不良聯(lián)想與影響,心理危害極其嚴重。新法實施后如有違禁者,將被處以每件產品10雷亞爾(約合26元人民幣)的罰款。
1988年,巴西頒布了首個與禁煙有關的法律,禁止在媒體上發(fā)布卷煙廣告,以及在公共場合設立相關廣告。2011年,巴西又頒布新法,禁止在公共場合和封閉環(huán)境內,如飯店、辦公室等吸煙。有資料顯示,自政府發(fā)起禁煙攻勢后,1989年至2012年間,已有約三分之一的巴西煙民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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