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近日全面禁止電子煙,將生產(chǎn)、銷售以及進出口電子煙定為刑事犯罪。
根據(jù)該國法律,涉及電子煙的處罰包括罰款、限制自由甚至長達五年的監(jiān)禁。烏茲別克斯坦司法部表示,自愿交出違禁電子煙設備并報告違規(guī)行為的個人可以免除責任。該措施適用于居民和游客。進入烏茲別克斯坦的旅客被禁止攜帶電子煙設備或電子液體進入該國。
除了烏茲別克斯坦外,還有一些中亞國家也對電子煙采取了限制政策。哈薩克斯坦于2024年6月全面禁止電子煙產(chǎn)品的銷售、分銷和進口。根據(jù)哈薩克斯坦法律,使用電子煙不被視為犯罪,但涉及電子煙的商業(yè)活動被視為刑事犯罪。
趙娜編譯自Nicotineinsider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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