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馬來西亞政府發(fā)布一項關于電子煙商品的法令,要求當?shù)仉娮訜熢O備制造商和進口商必須獲得認證。通過認證的電子煙設備需要在顯眼處打上“MS SIRIM”標記,向消費者證明該設備符合安全標準且能能安全使用。
馬來西亞國內貿易和消費者事務部標識,該法令將于今年8月3日生效,不遵守的電子煙設備制造商最高可被處以20萬令吉(1令吉約合人民幣1.5元)的罰款,再次違反者的罰款最高可達50萬令吉。他們表示希望通過該法令來阻止當?shù)刂圃焐毯瓦M口商在國內生產和銷售劣質電子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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