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近日報道,哈薩克斯坦馬吉利斯(議會下院)議員阿曼詹·扎馬洛夫8日表示,將禁止哈薩克斯坦境內(nèi)的電子煙銷售和消費。他說:“我們決定通過立法修正禁止在哈薩克斯坦銷售和消費電子煙。哈薩克斯坦將全面禁止含有煙草的煙油和電子霧化煙的銷售和消費。”

據(jù)介紹,哈薩克斯坦當(dāng)前尚未對電子加熱煙(IQOS和GLO)征稅。與此同時,議員們對醫(yī)療保健法典就禁止銷售和消費含有煙草的煙油和電子霧化煙問題進行了補充和修改。扎馬洛夫稱:“將全面禁止在哈薩克斯坦境內(nèi)銷售和消費各種香味的煙油和電子霧化煙。因此,這些概念已從稅法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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