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國控制吸煙協(xié)會主辦的第二十三屆全國控煙與健康學術研討會在北京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成功舉辦,大會主題為“遠離煙草危害 推進控煙行動”。

會上有專家指出,2020年我國卷煙平均零售價格為18.69元,而一包卷煙的價值構成中,稅占48.4%,成本占32.74%,利潤占19.9%;當前卷煙、電子煙稅占零售價格的比重分別為48%和38%,應當進一步提高煙草消費稅,并將征稅環(huán)節(jié)前移。
2021年全國中學生煙草流行調查:中學生使用過電子煙比例超16%,較2019年上升3.5%
紅星新聞記者從會上獲悉,2021年,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實施了全國中學生煙草流行調查,該報告的調查范圍覆蓋了全國31個省(區(qū)、市)的936所初中和891所高中,累計136296名初中生和132954名高中生,總體應答率為95.9%。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副主任、研究員肖琳在會上分享了詳細的調查報告。調查發(fā)現(xiàn),中學生嘗試吸煙率和現(xiàn)在吸煙率分別為16.7%和4.7%,與2019年調查相比均下降1.2%。其中,中學生使用過電子煙的比例為16.1%,現(xiàn)在仍使用電子煙的比例為3.6%,與2019年相比,分別上升了3.5個和0.8個百分點。
調查還發(fā)現(xiàn),過去30天內,學生看到有人在校園內吸煙的比例,和在學校內幾乎每天看到教師吸煙的比例分別為39.9%和8.6%,與2019年相比,分別下降了10.8個和1.3個百分點。
此外,調查結果顯示,煙草廣告、促銷和影視劇中的吸煙鏡頭均有所減少,但過去30天看過電影、電視、錄像/視頻的學生中,看到過吸煙鏡頭的比例仍高達65.9%。報告認為,目前不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和電子煙的相關政策仍未得到有效執(zhí)行,2021年吸煙學生最近一次買煙未被拒絕的比例為77.2%,最近一次購買電子煙未被拒絕的比例為70.8%。
深圳市控制吸煙協(xié)會秘書長熊靜帆在會上分享了深圳控煙條例修訂后的執(zhí)行情況。熊靜帆表示,經過2013年和2014年兩次修訂控煙條例,深圳已基本實現(xiàn)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煙。此外,在《深圳經濟特區(qū)控制吸煙條例(2019年修正)》當中,通過定義吸煙和煙草制品,將電子煙納入了管控,也將深圳的禁煙標識做了更新,將電子煙納入到禁煙標識當中。
熊靜帆介紹,深圳控煙模式采取政府主導、分類管理、場所負責、公共參與、社會監(jiān)督的原則,市控煙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深圳市衛(wèi)生健康委,控煙辦有23家成員單位,其中有8家承擔了控煙執(zhí)法的單位。
而從執(zhí)法數據看,控煙條例得到了有效執(zhí)行。數據顯示,從2014年3月1日至今,處罰個人已經接近14萬人次,罰款超過了700萬元;處罰的場所78處,罰金超過90萬元,同時開出警告的處罰場所已經接近八千個。熊靜帆指出,目前,深圳市15歲及以上成人吸煙率為19.79%,在國內居于較低的水平。
專家:我國控煙工作仍面臨嚴峻挑戰(zhàn),提高煙草消費稅將對控煙有積極意義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規(guī)劃司副司長吳翔天在本次會議上作了題為 “中國控煙工作進展和挑戰(zhàn)”的主旨報告。他指出,我國控煙機制日趨完善,無煙環(huán)境建設持續(xù)加快,無煙法規(guī)保護人口比例不斷提高,戒煙服務便捷性顯著提升。
面對健康中國之控煙行動提出的目標——至2030年控煙立法覆蓋人口達80%,成人吸煙率減至20%,吳翔天表示,我國控煙工作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和嚴峻挑戰(zhàn)。他強調,要在三個方面下功夫:探索控煙模式和方法、加快無煙環(huán)境建設、加強青少年控煙。

↑鄭榕教授 主辦方供圖
就此,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世界衛(wèi)生組織煙草控制與經濟政策合作中心教授鄭榕在會上提出,提高煙草消費稅將對控煙有著積極意義。根據鄭榕的調查結果,2020年卷煙平均零售價格為18.69元,而一包卷煙的價值構成中,稅占48.4%, 成本占32.74%, 利潤占19.9%;當前卷煙、電子煙稅占零售價格的比重分別為48%和38%。鄭榕認為,電子煙稅依舊存在較大提升空間。
鄭榕還提出,當前煙草制品的稅源分布中,有70%在生產環(huán)節(jié),“如果消費稅征收環(huán)節(jié)后移到銷售環(huán)節(jié),將對控煙造成極大的挑戰(zhàn)。”
世界衛(wèi)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煙草控制顧問、博士尹惠也在會上指出,隨著卷煙銷量下降,新型和新興的尼古丁和煙草制品,如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tǒng)(ENDS),則在許多市場迅猛增加。煙草業(yè)暗示,這些制品更加安全,因為它們不含煙草,于是通過吸引年輕人等方式,電子煙持續(xù)擴大著煙草業(yè)的利潤收入。為進一步遏制電子煙的流行,今年10月,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其中明確: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在煙稅目下增設電子目。該公告已于11月1日起執(zhí)行。
吳翔天也強調,要堅決遏制增量、減少存量和關注變量,進一步降低吸煙率,做好控煙宣傳、無煙環(huán)境建設、無煙立法和控煙科研工作,推動控煙行動目標的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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