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The Star報道,馬來西亞衛(wèi)生部長祖基菲里·艾哈邁德(Dzulkefly Ahmad)表示,布城地庭就一名知名人士因推廣電子煙被定罪的裁決,為執(zhí)行《公共衛(wèi)生吸煙產品控制法》(Control of Smoking Products for Public Health Act,第852號法令)樹立了重要法律先例。
祖基菲里表示,該裁決對禁止煙草產品的廣告、推廣或贊助傳遞了“明確且絕對”的信息,相關范圍包括電子煙。
他在Facebook發(fā)文稱:“這項法律適用于所有人,沒有例外,不論你是名人、網紅還是企業(yè)業(yè)主?!彼⒈硎?#xff0c;“人氣不是違法的許可”,尤其當相關行為涉及對年輕一代的風險。
祖基菲里還稱,法律行動是最后手段,但若警告被忽視,主管機關不會猶豫采取行動。他呼吁所有網紅與內容創(chuàng)作者成為解決方案的一部分,而不是助長吸煙文化常態(tài)化的原因,并表示希望共同建設更健康的馬來西亞。
報道提到,布城地庭于1月7日就喜劇演員舒伊布·塞帕圖(Shuib Sepahtu),作出定罪裁決,指其兩年前通過播客節(jié)目推廣電子煙構成違法。舒伊布于2024年10月在第852號法令第9(1)條下被控,并被判罰款1萬令吉(約合246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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